相信很多市民都知道,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较严格,有时未必能完全按买家的请求进行办理,所以呢,随便吧公积金小编特地为了随州市的市民整理了一份关于公积金贷款办理详细指南全解,能不能帮到您吧!
贷款条件
1、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市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欠缴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职工不能申请贷款;职工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所购房屋为第三套及以上住宅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4、能提供2年以内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材料及30%的首付款证明(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内住房的,提供20%的首付款证明);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提供60%的首付款证明。
5、有合法、足额的担保;
6、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
5、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现有住房情况证明。
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确认是否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2、贷款申请:借款人持有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3、签订合同: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借款人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其中:以住房公积金作担保贷款的,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担保书;以房屋作抵押贷款的,抵押房屋的价值需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价构评定,抵押人及配偶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抵押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生效的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收存;
5、发放贷款:借款人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借据,开设还款专户后,受托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放款;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1、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进行调整,贷款最高限额调整到40万元。
2、本市户籍的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含6个月)以上,回本市购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并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保证金缴存账户,一次性缴存6000元住房公积金后,可向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3、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
贷款利率:
年限:1-5年,利率:4.00%
年限:6-25年, 利率:4.50%
注: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不得超出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5年。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