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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靖市公积金缴存上限调整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3-17 【字号:

对于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曲靖市民来说,公积金缴存额度上限、基数和比例是多少等等,这些都是在缴存公积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曲靖市缴存公积金最新调整的具体内容。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获悉,曲靖上调单位职工缴存公积金工资基数上限10650元,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556元,下限未变。

据悉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的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3倍;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文件规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高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从7月1日起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依据曲靖市统计局提供的2014年曲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3550.33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0650元,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556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这比2014年单位职工缴存公积金工资基数上限10120提高了530元,2014年的月缴存额上限2428提高了128元。而目前,由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未出台,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下限并未调整,沿用之前的缴存下限,依然为一类区为1270元/月,月缴存额下限为128元/月,适用于麒麟区、宣威市、开发区;二类区为1070元/月,月缴存额下限为108元/月,适用于其余各县。

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后,相关单位需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既不得高于缴存基数上限,也不得低于缴存基数下限。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