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虽然带给了曲靖市市民生活上很大的改变,但要是真正问起市民关于公积金新政的内容有哪些,相信绝大多数市民还是回答不上来,甚至还有不知道的。不过别担心,因为随便吧公积金小编在这里已经提供了一份详细的曲靖市公积金新政内容,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结合曲靖实际,从2015年1月1日起,将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放宽贷款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限由原来规定的12个月缩短为6个月。提取公积金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间隔时限为6个月。
二、取消新房评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登记之日在3年以内的房屋产权不需要评估,房屋价值以契税发票或不动产统一销售发票认定。杜绝强制性机构担保,切实减轻职工负担。
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即可申请贷款
从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曲靖实际,2015年1月1日起,将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据介绍,自2015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将放宽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限由原来规定的12个月缩短为6个月。提取公积金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间隔时限为6个月。同时,取消新房评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登记之日在3年以内的房屋产权不需要评估,房屋价值以契税发票或不动产统一销售发票认定。杜绝强制性机构担保,切实减轻职工负担。
获悉,因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年终结算及信息系统维护,2014年12月30日、31日全市将停办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许在2014年12月29日前办理,至2015年1月4日元旦休假结束后,可正常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