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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梧州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相关内容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2-28 【字号:

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获悉,梧州市社保部近日下发《梧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管理办法》,决定从去年10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并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分为八类。费率调整后,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不受影响。那么调整之后的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的时间就让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介绍梧州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相关内容

梧州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从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从2015年10月1日起,广西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其中,行业分类由三类行业调整为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三个档次调整为八个档次。

据悉,去年6月24日,国务院会议宣布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为贯彻国务院要求,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工伤保险的行业划分、费率档次、费率浮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其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广西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梧州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每个行业内的差别费率档次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各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最低费率不低于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本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使得大部分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皆有所降低,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却不受影响。

此外,梧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好本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市社保局已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到各参保单位,各参保单位应按要求尽快到市社保局协助核定本单位行业类别,以便顺利按新规定的费率标准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