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伤保险是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一种保险保障。近日,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事局发表了《社会工伤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强制说明了工伤保险是保险人民的一种保障。同时,《条例》还对2016年新推出的政策做了一些调整。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黄冈市调整工伤护理费
从今年起,我市直全面调整工伤护理费标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依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月为3002元,比此前有所增加。刘枫林工伤四级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不能自理等级支付,其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那么刘枫林的护理费每月调整到1501元。
黄冈市建筑工人带上“安全帽”
对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在项目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缴纳。《方案》还推出了“不能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杀手锏”,为建筑业工人撑起保护伞、戴上“安全帽”,努力保障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相关权益,力求破解农民工“伤不起”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