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之后想要获得工伤保险救济,前提是需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工伤认定是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起点和前提。一般情形下,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伤保险相关事项,例如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本文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在衡阳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
衡阳市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1、必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相关材料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委托函;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衡阳市工伤认定办事程序
工伤备案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其它轻伤事故应当在事故发生3日内,登陆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工伤参保单位网上办事系统进行工伤备案,也可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电话报备(电话:8867187,15073471600)
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应当自受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流程
受理→资料审核→调查核实→会议研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