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小编从乌海市人社局了解,工伤保险可以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9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等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按一类风险行业执行,缴费费率为0.5%,缴费基数为事业单位职工本人工资总额,本人工资低于乌海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本人工资高于乌海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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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之后想要获得工伤保险救济,前提是需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工伤认定是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起点和前提。一般情形下,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伤保险相关事项,例如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本文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在乌海市进行工伤认定的详细过程。
乌海市工伤认定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乌海市工伤认定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查看详情>>为了能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身体受到伤害的时候能够得出合理的赔偿。近日,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乌海市的工伤赔偿重新做了更改。更改后的工伤赔偿标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就由随便吧小编给大家一起来讲解一下关于新修改后乌海市的工伤赔偿标准。
乌海市工伤赔偿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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