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固原市人社局了解,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印发文件,全面启动实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办法。这一补充更加完善了我市工伤保险方面的政策,具体实施内容请阅读下文。
据了解,固原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按照该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筹集,所需费用按照财政供给关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与已筹集的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合并管理使用。
新政策实施后,固原市及下辖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现行工伤保险经办模式和区域范围经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业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