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行业工伤保险类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1号),要求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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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伤鉴定材料
1.《青岛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
5、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6、书面旁证材料(证人证言)原件两份(两个证人各一份),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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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青岛市工伤保险赔偿是怎么样的呢?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为您提供青岛市工伤保险赔偿的办事指南,供大家参考。
青岛市工伤等级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备注: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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