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涛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和相关的政策条例,决定对现行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进行统一的修改。修改后的缴费比例以及缴费基数等相关问题瓷将在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下面,就由随便吧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四川省对工伤保险缴费的最新动态和缴费的相关事项。
四川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据悉,工伤保险费率将根据参保单位所在行业工伤风险分为三种档次,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分别以0.5%、1%、2%作为工伤保险缴费率。省社保局根据参保单位所属二级单位(成都铁路局下属以站段为单位)主营生产业务,分别确定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和缴费比例。
另外,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定期调整,参保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参保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费率实行浮动,其浮动档次标准为:上浮第一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第一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为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四川工伤保险缴费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各市(州)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具体标准和费率浮动办法及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备案。同时,各地应按要求填报《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情况汇总表》和《工伤保险费率初次确定及执行情况汇总表》,并报省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