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参加市社会保险各单位及其离退休人员、市内居住的跨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问题,由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16年度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生效日期是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20日止。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有关规定,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20日止,开展2016年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市内居住的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可选择到居住地附近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市社保局授权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凭居民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认证。
二、市直离退休人员,可按上述方式办理认证,也可以在市社保局授权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进行认证。其中单位(社区)管理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社区)在市社保局互联网站上进行网上申报认证或通知离退休人员自行前往网点办理认证。
享受工伤长期待遇人员由单位按纸质材料办理认证。
各县(市、区)参保单位及离退休人员请到所在地社保局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资格认证。
三、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凡一年内没有认证记录的,逾期暂停发放养老金。对欺诈冒领养老金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具体认证办法及认证网点请登录市社保局互联网站(www.gdjy.si.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663-822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