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更加方便快捷的让参保单位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业务,那么由佛山市社保局发布了办理社保关系业务的相关事项说明,这样就能够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保险关系业务的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办理社保关系业务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办及办理时间
每月1日至25日为业务办理时间,26日至月底为月结对账时间。
(一)参保申办时间
单位增加工作人员时,须在与之建立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当日申办参保。
(二)停保申办时间
单位减员时,须在与工作人员终止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当月25日前申办停保业务。
二、业务表格
从2012年6月1日起启用新业务表格,旧表格停止使用。新表格可从www.fssi.gov.cn中的下载专区下载,也可到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领取。
三、办事须知
(一)办事程序
办理保险关系业务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参保单位按规定提交填妥的业务表格(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资料。
2.社保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3.已受理的申请通过复核、审核的程序办结。
(二)所需材料
1、转入:《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转出地缴费凭证
2、转出:《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