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居民申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在社区进行申报,并一站式办理完毕,社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专管员在一周内发放《襄阳市城镇居民医保证》。申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必须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襄阳居民医保办理流程
申报程序及要件:
1、发放登记申请表。由社区向符合条件的少年儿童、城镇非从业居民发放《襄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学生统一填报《襄阳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登记表》并交由学校汇总。
2、审核居民参保材料。居民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不提供照片)、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填写好的《申请表》等。特殊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属低保人员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襄阳市社会救助证》(原件、复印件);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属低收入家庭60周岁及以上老人的,需提供未按月领取养老金和低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3、录入参保居民信息。社区对参保居民资料核实进行申报录入后,按照参保人员身份核定缴费标准并填写《襄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单》,参保居民按照《襄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单》核定的医疗保险费标准直接缴纳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在一周内将归集的居民医保费就近到地税办税大厅缴费,由地税机关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在社区进行公示。
4、发放《襄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社区工作人员凭《税收通用缴款书》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居民手中。
5、办理居民个人登记信息的变更。参保居民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对个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襄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信息变更表》和参保居民提交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襄阳市城镇居民医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于每月19日前办理变更手续。
6、待遇享受。城镇居民在参保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住院待遇、普通门诊待遇、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门诊待遇及门诊大病医疗待遇
襄阳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一、承办单位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伤生育科
二、政策依据
襄政发[2006]51号、襄劳社[2007]10号
三、所需资料
生育医疗终结后90日内凭: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死亡证) (原件、复印件)
5. 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出院小结。
7.住院原始发票及费用一日清单(若在门诊治疗时需门诊就诊病历及处方)。
8.产前检查的带(孕产保健手册)血、尿常规化验单、B超报告等相关材料。
9.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其配偶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四、办理程序
1、首先单位在网上下载《襄阳市生育就医备案表》,选好产检及生育医院后盖章报工伤生育科备案。
2、发生生育后携以上资料到工伤生育科受理、审核,生成月结算后,次月支付。
五、受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2、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与缴费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六、办事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