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节奏加快,生活水平提高,很多市民对社会保险是认可的。社保与每一位市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更好的方便松原市民了解最新社保政策情况,社保小编整理了具体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
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
一、是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调整为0.5%。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费率暂不调整。
二、是统一生育保险费筹资渠道。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并拨付参保单位后,再由参保单位依法缴纳。上述缴费所需资金不应从统筹地区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中划拨。
三、是调整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费支付渠道。取消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奖励500元的政策。奖励渠道按照《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区分情况由相应渠道予以支付。
以上政策调整事项,降低费率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统一生育保险费筹资渠道、调整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费支付渠道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要求按程序调整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按月进行基金监测,及时向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报送情况。在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要制定预警方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财政行政部门报告,并主动采取加强支出管理、临时补贴、调整费率等措施,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一、缴费标准
我市市直(含宁江区)、各县成年人每人每年360元和340元分别提高到420元和400元(其中个人缴费180元和160元),大中小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270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
二、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民政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城市困难居民参保予以补助,具体补助范围和标准为:低保人员每人50元,其中未成年人每人20元;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每人30元,其中未成年人每人20元;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3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安排。
三、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我市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标准之内的住院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70%,职工、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
四、建立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我市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按照全省“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管理方式”的原则,从低水平起步,资金来源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从居民缴费中提取(不单独缴费),建立大额补充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平均报销比例80%,支付范围、管理方式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由市、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统一经办。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
参保对象:在吉林省境内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进城落户农民,本人可以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具体包括:在城镇落户,指纳入城镇户籍管理范围,转变为城镇户籍或整建制行政区划为城区辖区内的农民;在城镇居住,指在城镇购房或随子女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在城镇就业,指不在城镇居住,也没有正式用工手续,但在城镇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农民和其他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
参保办法:在城镇落户的,可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在城镇居住的,可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以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农村居民,应向户籍地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求职登记申请,由劳动保障所出具求职登记证明。本人持求职登记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灵活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办法: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保缴费时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人员,可按照我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和缴费标准从参保之日开始缴费,不得向前补缴;参保缴费时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15年,逐年缴费达不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15年)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申请,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以提出申请当年当地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缴纳剩余缴费年龄不足15年部分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费后,应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和缴费标准,逐年缴费至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
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和规定缴费年限的,其基本养老金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办法计发。对不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