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作地的变动,社保也需要随之转移,盘锦养老保险转移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等资料,同时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需要的材料包括户籍(原件)、身份证(原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等。
盘锦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指南
申请材料
(1)本人户籍(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4)经办机构确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1、只能向户口所在地转移;2、经办机构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失业人员应在参保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许可程序
1、失业人员持相关证件、在失业保险参保地向经办机构提交失业保险待遇转移申请;
2、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向失业人员户口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转移事宜,取得一致意见;
3、参保地向经办机构转移失业保险金等费用,出具转迁证明;
4、失业人员持转迁证明、身份证及户口地经办机构确定的其他相关资料在户口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