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那您对枣庄市社保新政策有多少了解呢?随便吧社保小编从枣庄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以下新政策,一起去看看。
养老政策: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14]114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选择缴费档次为100元和300元的,缴费补贴标准不变,每人每年30元;选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实行差异性补贴标准;缴费档次为500元以上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由区(市)政府确定,新增缴费政府补贴所需资金由区(市)级政府承担,市级差别补助仍按枣政发[2013]3号文件规定执行。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医疗政策:规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有关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水平,现就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病种
一类(11种):高血压病Ⅱ期以上(含Ⅱ期)、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Ⅳ级)、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疾病恢复期、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银屑病和湿疹)、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二类(6种):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先天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红斑狼疮;
三类(10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脑性瘫痪、孤独症、精神发育迟滞(智障)、中枢神经协调障碍、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二、居民医保基金报销标准
(一)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二)支付比例:一类、二类病种支付比例为60%,三类病种支付比例为70%。支付比例不与连续缴费年限挂钩。
(三)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年度内,一类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二类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元,三类病种中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0元,脑性瘫痪、孤独症、精神发育迟滞(智障)、中枢神经协调障碍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0元,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
同时患有多种门诊慢性病的,一、二类门诊慢性病限额合并计算,患两种以上(含两种)一类或二类门诊慢性病的,支付限额在限额最高的一个病种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三类门诊慢性病限额单独合并计算,患两种以上(含两种)三类门诊慢性病的,支付限额在限额最高的一个病种的基础上增加10000元。
失业政策: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
一、政策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
从2016年起,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适用范围由枣人社发〔2016〕29号文件规定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
区(市)符合条件企业的稳岗补贴工作,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市直符合条件企业的稳岗补贴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稳岗补贴政策,通过失业保险征缴或待遇审核发放窗口等途径,通知到参保单位。
二、稳岗补贴条件
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裁员率等于上年度裁员人数除以上年末职工人数,裁员人数不包括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支出项目和补贴标准
困难企业和其他企业的稳岗补贴支出项目执行枣人社发[2016]29号文件规定,具体申请项目由企业根据稳岗需求确定。困难企业在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期间,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