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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伊宁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燕子日期:2016-02-22 【字号: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购买社保,但至今为止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社保到底该怎么办理?要去哪里办理?要准备什么资料?这里随便吧社保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伊宁市的参保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如何办理伊宁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须知


  法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关于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4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11〕58号)。


  申请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申报材料
  需携带户口簿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两份(首页及参保人户口页),身份证复印两份(双面),四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参保登记。


  办理程序
  1、城镇居民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盖章,按规定时间上报《参保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至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办人员对参保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市社保机构。
  4、县市社保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须知


  法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1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09〕8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0〕57号)


  申请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申报材料
  需携带户口簿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两份(首页及参保人户口页),身份证复印两份(双面),四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参保登记。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理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由村协理员初审后,并送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2、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并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办人员对参保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市社保机构。
  4、县市社保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申请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


  申报材料
  1、《转院介绍信》;
  2、住院发票、出院总(小)结、住院诊断证明以及费用清单(原件)、住院整套病历(复印件);
  3、在门诊慢病就诊人员要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书、门诊发票、门诊用药处方药品明细单、检查报告单;
  4、住院期间急需外购药品,提供主治医生开出的外购证明书,加盖医院印章;
  5、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农行)账号;
  区外转诊转院除具备上述手续以外,还需提供自治区级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具的转院医疗证明书;
  一年之内需要继续复查人员,提供上一次转诊转院介绍信和出院总(小)结复印件。


  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医疗保险结算中心计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