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了解,河池市为完善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管理失业保险基金财务业务,出台积极政策,确保失业保险基金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同时,随着河池市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建设,此次还将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具体内容请参考下文。
河池市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1月4日,记者从广西河池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获悉,随着河池市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相应上调。 调整后市本级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到447元的失业保险待遇,比原来增加62元,县级市的失业人员可领到4元,比原来增加了53元,县级的失业人员可领到354元,比原来增加46元。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构成,其中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按月发放到失业人员手中。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介绍,从本月起,河池市本级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最低标准每人每月35元调整为46元,县级市的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364元,县级的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28元调整为322元。目前河池市有5476人领取失业保险金。
河池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为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 社部发〔2016〕24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现行的失业保险费率做出调整,现就调整河池市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 知如下:
一、 从2016年3月1曰起,河池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广 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规定的3%降至2%。
二、 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暂由2%降至1.5%,职工缴 纳失业保险费率暂由1%降至0.5%。
三、各地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抓紧落实,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