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社会保险的保障制度。近日,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该《方针》明确规定了企业人员依法参保和依法缴费的规定。同时,《方针》还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作了一系列的措施。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南阳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
改革前:南阳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南阳市失业保险费率自3月1日起下调1%,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部分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部分费率由1%降至0.5%。
南阳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
缴费单位参保时,根据上一月份员工工资发放表(或财务报表),确定其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其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南阳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南阳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地点
南阳市卧龙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七一路
电话:(0377)63134439
南阳市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人民南路299
南阳市宛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人民南路299
电话:(0377)6322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