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南阳市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做了一系列的调整。在调整后的新政策中,强烈要求全市人民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搞。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南阳市失业保险政策
我市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000元,调整为每月1160元。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根据要求,南阳市失业保险费率自3月1日起下调1%,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部分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部分费率由1%降至0.5%。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涉及全市约55万名参保职工,预计每年可减轻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负担约7000余万元。
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提醒,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参保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不会改变。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000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