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依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同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那么,许昌市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程序呢?具体请看下文,随便失业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
许昌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许昌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许昌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许昌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地址:许昌县振兴路51号 电话:0374-5132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