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民生活都能够拥有好的保障,近日,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联合市人社局刑发了《劳动人民社会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要求企业职员享有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为此,《条例》还对失业保险制定了2016年的最新政策。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张家界调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笔者从我市就业服务局获悉,近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计算比例,从2015年7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1000元/月调整为1063元/月,这是我市首次一年内连续2次提高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据了解,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6.3%,预计为全市2218名失业人员增加收入83.84万元,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之挂钩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均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