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通市人社局获悉,失业人员在就业局办理求职登记,有助于失业者尽早得到就业帮助。另一方面,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开具失业证明,携带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照及失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保所办理。
南通市失业登记申办材料
1.从未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持下列有效证件:
①本人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②学历证书原件;
③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
属普通初、高中毕业生的,还须持劳动就业培训机构出具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合格证明。
2.失业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持下列有效证件:
①本人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②单位填妥并盖章的《失业职工登记表》;
③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④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
审批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南通市失业职工档案移送管理办法》。
南通市失业登记办理程序
(一)从未就业人员(失业青年)
1.本人凭上述证件领取《失业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如实、逐项填写清楚后,将证件和表格交失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
2.失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本人填写的《失业人员登记表》,同时查验相关证件,符合失业登记和就业准入条件的,发给《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凭《就业登记证》办理求职登记手续,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二)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职工)
1.失业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应由用人单位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其个人档案(原有的《就业登记证》放入档案)送达当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同时,如实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失业职工本人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失业登记工作人员审核《失业职工登记表》及其个人档案和有关证件,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及失业时间,并在其《就业登记证》上一一登记,加盖失业登记专用章后将《就业登记证》发给失业职工本人。失业职工持《就业登记证》免费享受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3.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职工,持《就业登记证》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办理地址:市青年西路33号。
办理时间:材料齐全,即受即办。
联系电话:0513-83559193 。
投诉电话:0513-8355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