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社会保险的保障制度。近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该《方针》明确规定了企业人员依法参保和依法缴费的规定。同时,《方针》还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作了一系列的措施。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淮安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发挥失业保险功能,根据省人社厅要求,我市将对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实行阶段性下调,目前我市金保系统已进入调试阶段。此次失业保险费费率下调时间,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全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现行费率分别由2%降至1.5%,由1%降至0.5%。
淮安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市区(市直、清河、清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新城)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200元;其他各县区为19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4496元执行。
淮安市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治路24
电话:(0517)83660083
淮安市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镇淮楼东路108号
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延安西路200号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5/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