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淮安市民都知道社保卡已包含了失业保险的相关信息。那么,对于淮安市失业登记应该如何办理呢?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等等,相信淮安市民都不是很了解,随便吧小编为您提供了具体的失业登记办理指南,供大家参考。
淮安市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地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在我区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非本地户籍失业人员都应进行失业登记。
一、本地户籍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或区人力资源市场4号窗口申请登记。
(1)学校毕(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凭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等;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3)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4)复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凭安置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
(5)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凭中断就业的相关材料;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教的,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证明;
(7)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 非本地户籍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时,应由本人如实填写《淮安区失业人员登记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居住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到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属地的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到暂住地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注:如果还有疑问,可以通过1233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