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常说的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也是其中之一。在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担任重要角色。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了解到,盘锦市人社局结合了本市的实际情况,在前段时间出台了失业保险新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立刻就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切关注,下面的时间,小编将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下新政的具体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规范稳岗补贴的认定审批发放工作,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岗位作用,盘锦市日前下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盘锦市企业稳岗补贴认定审批办法》,并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预计全市将有6000余户企业享受此政策,补贴金额约1.3亿元。
据了解,《盘锦市企业稳岗补贴认定审批办法》主要明确了享受稳岗补贴的基本条件、申请稳岗补贴需提供的材料、认定审批流程、申报审批方式、稳岗补贴审批时间安排、补贴资金申报核拨、资金使用与管理、享受补贴相关材料的归档等要求。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是:我市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所有企业可以享受稳岗补贴。
在申报审批方式上,要求企业按隶属关系提出享受稳岗补贴申请。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到市稳岗补贴审批小组提出申请;县(区)属企业到县(区)稳岗补贴审批小组提出申请。市、县(区)稳岗补贴审批小组定期对申报企业进行会审。稳岗补贴审批安排,2016年将审批2015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申请,2017年审批2016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申请,按此程序持续到2021年。按照文件规定,企业到审批小组领取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填写。属于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简称三类企业)需持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行业主管部门、发改或经信部门先行初审后再到审批小组审批,其它类型企业直接到审批小组审批。企业持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要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认定,确定补贴数额。审核结果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对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在申请审批表中审核意见栏加盖企业稳岗补贴审核认定专用章,确认补贴资金。财政部门按照确认的稳岗补贴数额及企业提供的申请审批表、账号、开户银行等核拨稳岗补贴资金。
《通知》规定,通过审批的企业,将得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稳岗补贴。稳岗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该资金核拨到企业后,企业只能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方面,其他方面不得使用。各级人社、财政部门是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定期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对不能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的企业,将补贴资金追回,返还到失业基金专户,同时对该企业不再进行认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