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失业保险相信忻州市市民都众所周知,但提到失业登记该怎么办理呢?登记都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呢?很多市民应该都不清楚,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收集到了关于忻州市失业登记办理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的详情,一起来了解吧。
一、忻州市办理《就业失业证》所需材料
1、填写《忻州市劳动者求职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户主与本人部分)1份。
4、1寸彩照2张。
5、市直国有企业失业人员需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6、市直国有企业职工子女,持父母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人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7、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农民工属地办理。如计算机培训、创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出具居委会证明(证明人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居委会公章),农民工出具村委会证明(证明人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8、大中专毕业生职业介绍、创业培训需出具《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教育局或学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人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教育局或学校公章)。
二、忻州市《就业失业证》的发放对象
凡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包括下列六类人员:
1、 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包括城镇新成长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复员专业退役军人);
2、 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 ;
3、 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4、 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其他城镇失业人员、农转非人员);
5、 本省劳动力;
6、 外省劳动力。
三、忻州市《就业失业证》发放程序
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各类院校毕业生、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新成长劳动力,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或退伍证到户口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申请并填写《山西省忻州市劳动者求职登记表》,符合条件的发给《就业失业证》。
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持身份证,与原用工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填写《山西省忻州市劳动者求职登记表》符合条件的,发给<<就业失业证>>。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持《就业失业证》和《失业保险手册》到受理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有就业要求的其他城镇劳动者,持身份证、户口薄、社区出具的证明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填写《山西省忻州市劳动者求职登记表》,符合条件的发给《就业失业证》。
进城求职的省内外农村劳动力,持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到求职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填写《山西省忻州市劳动者求职登记表》,符合条件的发给《就业失业证》。
四、忻州市《就业失业证》的使用说明
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办理失业、就业登记;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务。
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须持被录人员的《失业就业证》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录用备案及社会保险手续;如再次失业,须持证到失业登记机构履行登记手续。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凭此证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在失业期间的其它保险待遇。
持《就业失业证》人员须在发证时间的对应月份,持本证到当地发证机构进行年度审验。未经年审并加盖年审的一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