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人员可在攀枝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科办理失业待遇领取的业务。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哪些流程请参考下文详细内容。
攀枝花市申领失业保险金流程
工作流程:
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申领登记----待遇计算----待遇审核----待遇审批----发放
所需资料:
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张一寸照片;
五、农业银行存折及复印件或卡及复印件;
六、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填好后须原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
1、待遇期间门诊费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2、代办的须有委托书(双方手印)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所有手续须在领取申领登记表后当月25日前交回失业保险科申领窗口;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均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5、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未领取完的期限予以保留,以后符合条件再次申领时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月):
①、重新就业的;
②、应征服兵役的;
③、移居境外的;
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⑤、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的工作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果还有疑问,可以通过1233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