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阿里地区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资料、程序。
阿里地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阿里地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料和程序
1.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当填写《失业保险险申领表》,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就业服务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
4.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