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和中省人事厅的要求,安阳市人事局发表了《安阳市企业职工社会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强调了安阳市人民依法享有生育保险的义务。同时,《办法》还明确说明了2016年社会生育保险缴费的基数与比例。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最新的生育保险政策吧。
安阳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
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安阳市国家机关和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由原来的0.5%降低到0.2%,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1%降低到0.8%,据悉,此次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只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并不会影响职工个人享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