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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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菏泽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 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
  电话:0530-5310860
  网址:http://www.hzrsj.gov.cn
  菏泽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95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电话:0530-5190626 投诉电话:5190638
  驻市立医院办公电话:5613382
  医管科电话:5190626,
  征收科电话:5190636,
  基金科电话:5190628。

据悉,依据山东省的相关规定,结合菏泽市的实际,制定了适合我市发展的《菏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试行办法》以及《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这些法规极大提高了生育保险参保者的权益,参保对象范围扩大,让更多人受益,此外,还降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减轻负担同时保持较高的保险待遇。 查看详情>>

最新菏泽市生育保险的缴费原则是怎么样的?缴费比例是多少呢?那么缴费基数又是多少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市民最为关心的。现在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就为市民们提供了一份菏泽市生育保险缴费资料。具体请参考阅读下文!

菏泽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菏泽市生育保险缴费原则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和退休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菏泽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医疗保险费执行同一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0.3%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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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政策的执行,是为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也是国家社会给女性职员的一种关爱。因此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给女性买生育险。具体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呢?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请看下文!

关于菏泽生育险报销办理介绍 

菏泽生育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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