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生育保险的政策整改方案。此次调整主要是依照《关于整改2016年生育保险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通知》要求。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更好的保障制度。下面,就跟随便吧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金华市生育保险新下政策
全市先后出台了生育保险新的政策和办法,按用人单位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0.5%确定费率,一年人均只需缴纳几十元,而享受待遇则采取“高回报”政策。目前市本级平均每人次得到医疗费补偿金和产假、生育津贴达到7245元,比2005年的2831元/人次净增4414元,增加1.6倍。
全市先后开展了语音查询、手机短信查询、网上查询社保业务和办事先行服务,实行了对异地分娩人员可享受本地生育待遇,部分县(市)还规定了参保男职工妻子分娩本人未参保的可享受50%的生育保险医疗费补助待遇,以及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生育医疗补助金等“人性化”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