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个人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大家都清楚了解吗?现在就跟随便吧医保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具体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随便吧医保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使用,希望能够帮上大家。
今年州人社局医保中心共受理申报959人,完成报销474人,人均报销达2671元,圆满完成本年度州级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及时享受到了慢性病就医待遇,减轻了慢性病患者的药费负担。
据了解,我州自2001年启动运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参保单位及人数逐渐增加,医疗待遇逐年增高,参保人对医疗保险制度认可度也逐渐提高,州医保中心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支付医疗费用,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与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