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月1日起,南平市实行新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最新调整后,南平市用人单位负担将普遍减轻。南平市社保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科科长为大家解读了这一最新的变化。具体详细介绍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
南平市实行新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从前工伤保险费率风险度划分比较粗犷,仅分为风险较小、中等风险和高风险行业。按照新规,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为第一类,批发业、零售业等为第二类,农副食品加工业、娱乐业等为第三类,农业、畜牧业等为第四类,家具制造业、道路运输业等为第五类,渔业、房屋建筑业等为第六类,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等为第七类,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等为第八类。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新规实行的同时,我市也积极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时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费率进行浮动。”按照新规,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以制造业中的竹木加工企业为例,该行业小工伤较多,工伤发生率较高,按之前规定,该行业划分为中等风险,基准费率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如今按照新规基准费率仅为0.7%。本次调整后费率更加合理与科学,用人单位将大幅度减轻负担。经测算,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每年可为我市用人单位节省工伤保险费支出1100万元以上,也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