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呼伦贝尔市依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规定,市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中心认真落实市本级各相关参保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市本级全部机关、参公单位及其6000余名在职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征收工作。那么,现在呼伦贝尔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是如何规定的呢?
按照相关规定,呼伦贝尔市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为其在职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一类0.8%标准执行,缴费金额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参保后,若发生工伤事故,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