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城镇居民参保办理有什么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相信很多人都会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扰,为此随便吧社保小编从吉林市社会保障局收集到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
城镇居民参保经办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城区医保中心及乡镇、社区经办机构、吉林银行任一网点
承办条件:
1.普通居民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背景是深蓝或深红)。
2.低保居民参保需加持市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
3.重度残疾的居民参保需加持市残联颁发的重度残疾证明。
4.持证贫困残疾居民参保需加持残联颁发的普残证和市民政部门颁发的贫困证明。
办事步骤:
1.居民到所在社区核准及录入信息,打印出《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及缴费通知单。
2.居民持缴费通知单到吉林银行任一网点缴费。
3.患病的参保人员需持卡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出院时一并持卡、结算。
需带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背景是深蓝或深红)
2.缴费通知单、医保费
3.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
办公地点:居住地社区、吉林银行任一网点、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
承办时限:缴费通知单一周内有效
备 注
1.新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两个月后到参保经办社区领取医疗保障卡。
2.续保居民需持社会保障卡到所在社区核准或变更信息,打印续保缴费通知单
3.因各种原因需变更参保信息的,带户口本到原参保社区办理迁出或信息变更手续,迁出人员再到迁入社区办理迁入手续。
续保居民需持续保缴费通知单到吉林银行任一网点缴费。
需转外地治疗的大学生,经有转诊资格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主任医师提出转诊意见,经院医保科审批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转出医疗机构报销。传染病不转诊,精神科疾病不转诊。
精神科疾病到市属专科医院就医。
传染病实行归口治疗结核病患者由市结核病专科医院诊治,其他传染病急性期需住院治疗的,由市属传染病专科医院接诊治疗。
患者因急诊(脑出血心梗、休克)需就近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治疗的,出院后持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诊断、医疗收据、患者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所属区医保中心报销医疗费。
因特殊情况未携带保障卡,应向医院说明情况,并于24小时内将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交给医院办理补录手续,否则住院费用由个人承担。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通过1233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