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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社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1-06 【字号:

提到社保相信吉林市民都众所周知,提到社保里的养老保险相信市民们也略知一二。但对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流程很多市民应该都不清楚,随便吧小编收集到了关于吉林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流程的详情,一起来了解吧。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省内转移条件:

l、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经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无满10年参保地而转移至户籍所在地。在确定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待遇领取地时,其户籍所在地以男50周岁和女40周岁前最后一个户籍所在地为准。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跨省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地点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吉林市磐石市创业街附近

电话:0432-65222702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吉林市桦甸市明桦街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