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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波市社保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解析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1-27 【字号:

大家都知道通过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但很多时候由于工作,搬迁等原因,可能会去往另外的城市,那么这时候养老保险的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随便吧社保小编已为市民朋友整理关于宁波市社保养老保险转移的相关内容,给大家分享。

 

办理条件

社会保险关系在市本级的参保单位职工和个人,因工作调动或回原籍等原因,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

办理材料

1.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大市统筹内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也可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向新就业参保地申请转入,由新就业参保地代办转入手续。

(2)转出浙江省内(外),参保者可在流动前凭本人身份证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符合相关条件的,将由双方社会保险机构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大市统筹内转入的,在转入地参保后,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向转入地社保机构领取《企业职工市内转移联系函》;或直接委托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

(2)由浙江省内其他城市转入的,在转入地参保后,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社保机构向省内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浙江省外转入的,在转入地参保后,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初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社保机构向省外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①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②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③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④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流程

1、在取号机上取号;

2、在二楼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个账窗口受理;

3、对申报证件、资料核对并录入申报系统;

4、在申报材料上加盖申报专用章,打印相关表格。

办结时限

每个环节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