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积极办理失业保险,同时,办理失业登记证,是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那么,宁德市的单位参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办理呢?个人办理失业登记证又如何办理呢?
宁德市单位失业保险参保
(一)参保单位
1、如实填写《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附:参保人员花名册、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我处审核参保资格,建立参保档案。
2、随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审批合格资料到地税缴费。
3、提供缴费依据,办理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凭证。
(二)已在保单位年度审核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全年缴费依据: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全年参保人员花名册,内容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户口性质(居民或农户)、全年参保月数、月缴费基数(有变动按月列出)、进入本单位时间及原因、离开本单位时间及原因。
3、当年中途离岗人员登记手册应提供实时减员花名册,注明离岗时间及原因。
宁德市办理《失业证》程序
一、凡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职工以及从未就业的年满16周岁的城镇失业青年,由县级以上就业管理处负责失业登记,核发《失业证》。
二、失业登记应持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粮籍证(或粮籍证明);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
4、乡镇一级的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证明;
5、失业前身份、学历、专长有关证明(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开具的失业证明等);
三、填写《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表》,办理《失业证》,凭证求职就业。
四、1999年及以后毕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还需持参加劳动预备制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毕业或结业证书,方能申办《失业证》。
五、每年十二月份,由发证单位对《失业证》进行年检,未经年检的《失业证》自动失效。
六、下列情况的人员收回《失业证》:
1、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
2、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并办理就业手续的;
3、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并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的;
4、失业人员通过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安置在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公益性岗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
5、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死亡并由其直系亲属办理死亡注销手续的;
6、失业人员因户口迁移、出国定居、应征服兵役,到正规学校上学以及其他原因需转移档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