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从惠州人社局获悉,依据《社会保险法》、《广东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即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业务,资料齐全情况下,当月25日月结前对全部申报失业金人员审核完毕,次月10日前拨入所提供银行账号内。非常快捷办理。具体内容请参考下文,希望对您有帮助。
惠州市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惠州市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张;
3、一寸免冠近照1张;
4、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5、干部、全民固定工、集体工或曾经在部队服役的合同制工人需提供档案原件及复印件1份(档案复印件包括入退伍证明、知青证明、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工作调动函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与原件相符章)或市人社局、组织部的查档证明原件;
6、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1张;
7、本人惠州市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复印件1张(惠州市内开户的工、农、中、建、广发、邮政银行)。
惠州市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1、由单位到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停保业务;
2、参保单位在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失业人员名单;
3、建立失业待遇申报名册后由单位或个人向参保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递交所需资料;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实行签到制度,单位当月月结前申报成功后,由本人在次月的8至20日的工作日到社保局签到一次,按规定无正当理由(遇交通事故、因病住院除外)逾期签到的,不能领取当月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不按规定签到的,停发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介绍工作的和两次不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训练活动的,停发失业保险金。
办理地点: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
经审核,资料齐备即时受理 ,当月25日月结前对全部申报失业金人员审核完毕,次月10日前拨入所提供银行账号内。
联系电话:
社保热线:12333 市直:2789232 惠城:2169004 惠阳:3371101 博罗:6628771 惠东:8801801 龙门:7882951 大亚湾:5562680 仲恺:3278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