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社会保险的保障制度。近日,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该《方针》明确规定了企业人员依法参保和依法缴费的规定。同时,《方针》还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作了一系列的措施。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梅州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
为准确核定各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人本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应缴数额,切实做好2016年度全市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申报工作,结合上级规定,要求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要求参加失业保险,依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同时将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市人社局待业职工管理所后缴纳失业保险费。
今年我市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990元,各参保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5%、参保职工个人按0.5%计算应缴费金额,农村户口职工个人不缴费。缴费工资上限为11214元,低于11214元的应如实申报,但不得低于现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
梅州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
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加力增效。要坚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围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引擎,以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改造传统引擎,加强定向调控,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用减税降费鼓励创业创新,带动社会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推进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在内的公共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需求,推动结构调整和相关产业发展。市社保局对失业保险缴费定义为:2%,其中单位1.5%、个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