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过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吗?想要知道办理失业保险都需要哪些要求和规定吗?近日,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现行的失业保险办理重新调整。调整中简化了一些不必要的条件和流程。现在,随便吧小编就来给大家现场讲解关于XX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很简单的哟。
清远市办理失业金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清远市办理金所需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5.若申请回户籍所在地领取,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非本省户籍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失业金也需提供非本省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清远市办理失业金的流程和办理地点等
办理流程: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及提供以上材料。
办理地点:市社保局待遇科(清远市新城鹿鸣路2号一楼)、参保地社保局待遇计发科(股)。
办理时间:单位停保后,即可办理。工作日上班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冬季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