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失业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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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2楼
  电话:020-83555333、12333
  网址:http://www.gzlm.net/sbjjzx/gzsb_new/

据了解,广州市依据《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函421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1812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完善失业保险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调整及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办法。具体内容请查阅下文。 查看详情>>

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从广州市人社局了解关于我市失业登记办理需要准备的资料和流程,依据条例、法规相关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本省城镇户籍无业人员,携带相关资料按照以下程序程序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具体内容请参考下文:

 

最新广州市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广州市失业登记办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可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需本人亲自办理。

 

广州市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1. 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广州市失业登记表》;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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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按照省、市关于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我市从2016年起分别对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是对企业和个人的又一优惠政策,促进稳定就业,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完善失业保险缴费体系。具体内容请查阅小编整理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最新关于广州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规定 

1、适用对象

本保险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在职职工(雇工)。

2、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人员当月应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工资、薪金税项为其申报缴费工资。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缴;超过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

3、缴费比例

单位比例2%、城镇户籍的职工个人比例1%、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注:1)从2013年4月1日起,用单位单位费率下调至1.5%,个人费率下调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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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凡是符合失业保险申领办理条件的失业人员,均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即可。具体办理条件有哪些,准备哪些办理材料?请参考下文详细内容。

广州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办事指南 

广州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广州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材料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须原用人单位盖章(若属于单位已失踪、注销等,或有劳动争议可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的,无需盖章);

2、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有劳动争议的可只需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原件、复印件),单位失踪、注销等的可只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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