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日前,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制定了《社会失业保险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方针》中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员依法参与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也对这缴费方针做了一定的调整。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湘潭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城镇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缴费月工资不能低于最低缴费基数
湘潭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
湘潭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方式
城镇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不能以个人的名义直接参保缴费),失业保险只作个人缴费记录,无个人账户。
缴费地点: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芙蓉中路157
电话:(0731)58533465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
地址:芙蓉中路241
湘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芙蓉中路157
电话:(0731)58533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