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社会保险的保障制度。近日,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该《方针》明确规定了企业人员依法参保和依法缴费的规定。同时,《方针》还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作了一系列的措施。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从2016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降至0.5%。从2015年3月1日起至本通知下发前,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部分,可以充抵年度内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市就业局将立即与市社保局进行衔接,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设置,切实做好已缴纳2015年3、4月份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的冲抵工作。
景德镇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景德镇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
1、单位以上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2、职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