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刊发了《失业保险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办理失业证的条件及流程。下面,随便吧的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吧。
抚州市失业证的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
2、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有就业要求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
抚州市失业证办理所需材料
1、户口本、学历证、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
2、初中毕业生需提供初中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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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能够让企业职员在失业的情况下也能够拥有好的保障。为此,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关于社会失业保险保障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失业保险应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缴费。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抚州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
从2016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降至0.5%。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一个百分点,直接减轻了参保企业和职工的负担。以月薪3000元的职工为例,费率下调前,该职工的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共需缴纳失业保险费90元,费率下调后,该职工的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只需缴纳失业保险费60元,较之前少缴30元,全年下来少缴360元。如果企业有100人,将直接为企业和个人减轻缴费负担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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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近日,抚州市人事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该说明表明了企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失业保障的领取也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抚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关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相关说明:
1、 失业保险金只限本人领取,除患病卧床外,一般不得代领,逾期不领视为放弃当月失业保险待遇。
2、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应积极求职,并接受经办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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