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从滁州市人社局获悉,结合滁州市近年来的发展,对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统计、测算后,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和财政局作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决定。本文为大家整理了降低费率的详细内容,请认真阅读。
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降低全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市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将由原来的0.4%降为0.3%;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8%降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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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本文是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滁州市生育报销指南。
滁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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