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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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宿州市胜利路375号劳动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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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帐户管理科 0557-3031968
  基数核定科 0557-3024014
  退管服务科 0557-305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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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宿州市胜利路375号劳动大厦7楼
  电话:0557-3066903、3066905、3066906、3066907

为更好地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宿州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通知如下。 查看详情>>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那么,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的标准及方式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最新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须知

宿州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宿迁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注:于次月至相关部门缴纳,逾期缴费将由地税部门按日加收滞纳金。

缴费基数

宿迁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若低于当年缴费基数下限按下限申报)作为缴费基数按月进行申报。

宿州生育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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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政策的执行,是为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也是国家社会给女性职员的一种关爱。因此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给女性买生育险。具体宿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呢?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请看下文!

 

2016年宿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宿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最新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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