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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生育保险缴费的调整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日期:2016-02-21 【字号:

目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海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的通知》,《通知》表明了海南省做为全国最先普及生育保险的省份,就必须全面完全地的实施全省各城市的企业生育保险制度。让全省的在职业人员都依法享有生育保险。当然,企业生育保险的缴费也有它的一些标准。

关于海南省生育保险缴费的调整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从业人员月缴费工资总额0.6%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省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适时调整,具体费率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确定。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月缴费工资总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实际月工资总额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其月缴费工资总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本人实际月工资总额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9%调整为0.5%

职工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新增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通知》规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单项报销总额不超过以下标准:早期妊娠人工流产(含药物流产)400元;中期妊娠人工引产1000元;妊娠满7个月流产,按正常生育的支付标准支付医疗费用;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取出术、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植入术200元;输精管结扎术500元;输卵管结扎术800元;输精管复通术1200元;输卵管复通术1500元。计划生育的医疗费报销上限根据我市生育保险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9%调整为0.5%

据介绍,此次调整,主要是缴费费率有所变动,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之前的0.9%调整为0.5%。经过费率的调整,将减轻企业负担。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其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再乘以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天数计算。参保单位男职工的配偶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男职工在单位享受了护理假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护理假期间(最长不超过15天)的生育津贴,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前12个月男职工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再乘以实休的护理假天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