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障企业职工的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医辽保险制度,改善企业妇女的就业率。海南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的生育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职员生育保险的报销办理及流程做了相应的措施。现将关于海南省的生育保险的报销制度做一讲解。
符合《海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规定的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海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要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海南省生育保险报销的产前检查
1、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小孩)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孕妇)原件及复印件
4、孕产妇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海南省生育保险报销的生育医疗费
1、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小孩)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孕妇)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票据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医院疾病诊断证明
6、海南省直单位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结算单
计划生育手术
1、流产术、放(取)节育器:
(1)单位计划生育证明(说明婚姻及生育状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费用票据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4)门诊病历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2、引产术:
除上述材料外,须凭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和住院清单